案件摘要
佳展建設於北區光賢段興建地上15層、地下3層之店舖及集合住宅大樓。基地面積約4504平方公尺,含208戶住宅及6戶店鋪,並申請40%容積移轉。
附帶條件
同意本案可移入容積以基準容積之40%為上限,實際可移轉面積不得超過容積移轉許可函之許可面積。本案因申請容積移轉所提出之公益性回饋計畫,請完成相關之行政程序。本案需取得交通影響評估審查核定。請依審查意見修正或回應,並授權業務單位查核後辦理核定。
佳展建設於北區光賢段興建地上15層、地下3層之店舖及集合住宅大樓。基地面積約4504平方公尺,含208戶住宅及6戶店鋪,並申請40%容積移轉。
同意本案可移入容積以基準容積之40%為上限,實際可移轉面積不得超過容積移轉許可函之許可面積。本案因申請容積移轉所提出之公益性回饋計畫,請完成相關之行政程序。本案需取得交通影響評估審查核定。請依審查意見修正或回應,並授權業務單位查核後辦理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