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新春建設於東區虎尾段興建集合住宅。為確保人行安全與緊急救護需求,決議調整一樓大廳入口植栽帶、西側汽機車道與垃圾車動線。案件修正後通過。
附帶條件
1. 本案一樓大廳入口東側之植栽帶規劃請調整(柱位3及柱位C處),以確保人行步道寬度、開放性以及緊急救護需求使用。 2. 基地西側之汽機車道規劃、垃圾車暫停車位動線過大影響人行,請整併出入口並依會中承諾於編號69、78機車位旁及鄰建築線側增加植栽帶,以確實區分人車動線、增加人行安全。 3. 本案修正後通過,請依審查意見修正或回應,並授權業務單位查核後辦理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