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於臺南市永康區平道段214、215、216、217地號,興建地上15層、地下3層之店舖(6戶)及集合住宅(180戶)。基地面積3,573.78平方公尺。本案涉及容積移轉及免除斜屋頂限制等議題。
附帶條件
1. 同意免受斜屋頂規定限制。2. 增加臨地界線退縮空間之開放性與串聯性,並考量地面層臨停車位規劃。3. 依審查意見修正或回應,授權業務單位查核後核定。
於臺南市永康區平道段214、215、216、217地號,興建地上15層、地下3層之店舖(6戶)及集合住宅(180戶)。基地面積3,573.78平方公尺。本案涉及容積移轉及免除斜屋頂限制等議題。
1. 同意免受斜屋頂規定限制。2. 增加臨地界線退縮空間之開放性與串聯性,並考量地面層臨停車位規劃。3. 依審查意見修正或回應,授權業務單位查核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