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龍壽、迴龍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之再審議。因應內政部審議通過之主要計畫,配合修正細部計畫。會議決議通過提會內容,惟其中人行步道變更為商業區部分,要求依回饋原則採降容積方式辦理,修正後續辦重新公展。
附帶條件
有關細部計畫新編號第2案,變更人行步道用地為商業區部分,應依「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變更負擔回饋審議原則」第3點規定予以回饋,並採降容積方式辦理,請修正變更內容及理由,並接續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
本案為「龍壽、迴龍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之再審議。因應內政部審議通過之主要計畫,配合修正細部計畫。會議決議通過提會內容,惟其中人行步道變更為商業區部分,要求依回饋原則採降容積方式辦理,修正後續辦重新公展。
有關細部計畫新編號第2案,變更人行步道用地為商業區部分,應依「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變更負擔回饋審議原則」第3點規定予以回饋,並採降容積方式辦理,請修正變更內容及理由,並接續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