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因應桃園地區產業用水需求,配合「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擬於中壢水資源中心南側,將部分農業區變更為污水處理廠用地(2.74公頃)及道路用地,以興建中壢再生水廠,穩定區域供水。
無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