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中原營區整體開發及市定古蹟「中壢紅樓」與「中壢燃藜第」之保存,建立容積調派機制,並修訂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涉及「中壢紅樓與中壢燃藜第」部分暫予保留,俟文化局取得產權後再提會討論。其餘配合中原營區容積調派機制及增額容積部分,先行依法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