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擬定大園區兩處地區之細部計畫,將原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以滿足大園工業區及周邊發展所需之居住空間。開發方式採區段徵收,旨在解決公共設施不足問題,規劃完整交通路網,並避免土地蛙跳式開發或違章使用。本次會議主要依據內政部都委會審定之主要計畫,配合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附帶條件
除修正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點修正理由外,其餘照本次提會內容通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對照表決議詳附表3、附表4。
本案為擬定大園區兩處地區之細部計畫,將原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以滿足大園工業區及周邊發展所需之居住空間。開發方式採區段徵收,旨在解決公共設施不足問題,規劃完整交通路網,並避免土地蛙跳式開發或違章使用。本次會議主要依據內政部都委會審定之主要計畫,配合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除修正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點修正理由外,其餘照本次提會內容通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對照表決議詳附表3、附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