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改善地區老舊建物及複雜產權問題,本都市更新案擬修訂細部計畫,刪除原計畫中「不得作為容積移轉之接受基地」的限制,以透過容積移轉提高所有權人參與重建意願,解決因鄰近礦區而長年無法改建的困境。
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及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