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華江社會住宅新建計畫,將萬華區原批發市場用地變更為社福及機關用地。此舉旨在活化低度利用之市有土地,興建社會住宅並充實地方所需的社福與公共服務設施,以滿足地區發展需求。
附帶條件
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委員建議基地開放空間集中留設於東南側,及開挖率以不超過60%為原則,納入都市設計準則檢討。
為配合華江社會住宅新建計畫,將萬華區原批發市場用地變更為社福及機關用地。此舉旨在活化低度利用之市有土地,興建社會住宅並充實地方所需的社福與公共服務設施,以滿足地區發展需求。
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委員建議基地開放空間集中留設於東南側,及開挖率以不超過60%為原則,納入都市設計準則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