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容積調派計畫,將北區乾溝子段18筆土地自第一種商業區變更為第四種商業區,基準容積率由280%調整至500%,以利興建地上20至22層之住商混合大樓。
附帶條件
一、配合歷次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變更案修正剩餘容積量一覽表(詳表 4)。二、因變更範圍之土地所有權人已有異動,配合修正計畫書內容。
本案為容積調派計畫,將北區乾溝子段18筆土地自第一種商業區變更為第四種商業區,基準容積率由280%調整至500%,以利興建地上20至22層之住商混合大樓。
一、配合歷次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變更案修正剩餘容積量一覽表(詳表 4)。二、因變更範圍之土地所有權人已有異動,配合修正計畫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