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容積調派計畫,將北屯區昌平段2筆土地自第三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五種住宅區,基準容積率由250%調整至400%,以利興建地上23至25層之住商混合大樓。
本案配合歷次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變更案修正剩餘容積量一覽表(詳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