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興辦社會住宅,擬將位於第14期重劃區內、洲際棒球場東側之「機15」機關用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此案涉及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變更,決議修正後通過。
附帶條件
基地位於臺中洲際棒球場及商業區所圍地區,應綜合考量興辦社會住宅對周邊之效益,並敘明區位選擇之理由;為確保環境品質,於都市設計審議時,應妥適考量景觀、人行及車行動線等;土地取得方式由「撥用」修正為「價購」。
為興辦社會住宅,擬將位於第14期重劃區內、洲際棒球場東側之「機15」機關用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此案涉及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變更,決議修正後通過。
基地位於臺中洲際棒球場及商業區所圍地區,應綜合考量興辦社會住宅對周邊之效益,並敘明區位選擇之理由;為確保環境品質,於都市設計審議時,應妥適考量景觀、人行及車行動線等;土地取得方式由「撥用」修正為「價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