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

「臺中市都市計畫(臺中車站地區)細部計畫」範圍內「商業區」(民國106年「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34、36案)」變更「綠地用地」為「商業區」)之建蔽率及容積率認定案第二案:「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醫療專用區(附29及附55)附帶條件調整)案」及「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南側)細部計畫(配合醫療專用區變更附帶條件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5/4/16細部計畫中區
臺中市中區建國段二小段2地號臺中市中區建國段二小段2-5地號
案件摘要

針對臺中車站地區細部計畫內,由綠地變更為商業區之土地,認定其建蔽率為70%、容積率為180%。此舉為中區建國段的危老重建計畫提供開發強度依據,未來通盤檢討時將再指定其細部計畫分區。

附帶條件

於未來辦理通盤檢討時,再指定本案商業區之細部計畫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