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中捷藍線B19站建設,變更臺中車站地區細部計畫,將「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廣場用地」變更為「捷運開發區」,並訂定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以利車站周邊整合開發。
附帶條件
一、變更內容綜理表涉及配合主要計畫變更部分刪除,並於細部計畫書補充主要計畫指導內容,以資明確。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訂配合「捷運開發區」使用項目,請於變更綜理表增列變更案。 三、捷運開發區法定停車位設置,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59 條加倍留設,但應提供一定比例開放供公共使用,相關規定由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或捷運主管機關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