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正通過

「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春安產業園區部分)案」暨「擬定臺中市都市計畫(春安產業園區部分)細部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5/12/12主要計畫變更|細部計畫南屯區
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150地號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141-1地號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149地號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512地號
案件摘要

本案計畫將南屯區春安地區的農業區及公墓用地,變更為春安產業園區。旨在配合區域產業發展,引進金屬、機械、電子等製造業與倉儲業,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並劃設至少30%公共設施用地。

附帶條件

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劃設至少30%公設用地;申請人應與市府簽訂回饋協議書;協助成立管理組織;變更範圍毗鄰外側土地須退縮建築,並增加臨台貿路側之退縮或綠帶緩衝;補充廢棄物處理、樹木保護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