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將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依「新竹縣各都市計畫地區土地使用變更回饋審議原則」規定,應回饋25%以上土地劃設為停車場。本案經鄉公所與農會協調後劃設停車場位置,故再提會審議。
增列附帶條件以整體開發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