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利竹北火車站興建跨站站體等相關設施,訂定竹北地區細部計畫內「鐵路用地」之容積率。因原計畫未載明,故依實際需求提會審議,訂定容積率不得大於200%。
鐵路用地容積率不得大於200%,且開發前應提送新竹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始得發照。並請台灣鐵路管理局就竹北火車站整體規劃,於下次通盤檢討時提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