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位於竹東鎮,計畫將部分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公園、綠地等多項公共設施用地。開發方式採自願捐贈土地及自辦市地重劃,會議主要審議並修正與開發單位簽訂之協議書內容。
附帶條件
協議書條文依會議決議修正,包括捐贈土地面積、公共設施三年維護責任、周邊交通改善經費負擔、開發期程、權利讓與告知義務等。另附件土地清冊中地號416所有權人需配合更正。
本案位於竹東鎮,計畫將部分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公園、綠地等多項公共設施用地。開發方式採自願捐贈土地及自辦市地重劃,會議主要審議並修正與開發單位簽訂之協議書內容。
協議書條文依會議決議修正,包括捐贈土地面積、公共設施三年維護責任、周邊交通改善經費負擔、開發期程、權利讓與告知義務等。另附件土地清冊中地號416所有權人需配合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