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變更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將東北側38.2公頃產業專用區及約0.4公頃能源中心用地,變更為醫療專業分區,以配合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的實際發展需求,並規劃設立醫學中心,提升區域醫療品質。
附帶條件
依決議修正計畫書內容,包含:1.專一至專三區使用項目改由縣都委會同意。2.專四區維持原條文。3.載明開放空間獎勵上限20%。4.醫院提升至500床以上醫學中心層級。5.整合歷次變更並標示修正處。6.相關名詞修正為「整體開發細部計畫書」。修正後授權業務單位檢核後發布。
本案為變更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將東北側38.2公頃產業專用區及約0.4公頃能源中心用地,變更為醫療專業分區,以配合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的實際發展需求,並規劃設立醫學中心,提升區域醫療品質。
依決議修正計畫書內容,包含:1.專一至專三區使用項目改由縣都委會同意。2.專四區維持原條文。3.載明開放空間獎勵上限20%。4.醫院提升至500床以上醫學中心層級。5.整合歷次變更並標示修正處。6.相關名詞修正為「整體開發細部計畫書」。修正後授權業務單位檢核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