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案審議中

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部份)計畫範圍申請個案變更都市計畫案是否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認定案

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2012/11/7通盤檢討竹東鎮
案件摘要

審查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通盤檢討範圍內4件個案變更申請。內容包含將旭光段、志學段、明星段、重光段等地的工業區及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商業及公共設施用地,旨在認定其是否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可於通盤檢討前先行辦理。

附帶條件

無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