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新豐鄉松林社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主要變更內容為配合地方需求,將「兒童遊樂場用地」變更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以利申請多目標使用。同時調整計畫年期、計畫人口及相關管制要點。
採納新豐鄉公所陳情,將「兒童遊樂場用地」變更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修正計畫審核摘要表名稱及增列法令依據;另為避免開發造成鄰地淹水,泰豐段696、696-1地號應納入都市設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