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正通過

變更竹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暫予保留部分編號10-2)(商業區附帶條件部分)細部計畫(部分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為商業區及部分商業區為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案

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2015/9/8細部計畫竹東鎮
新竹縣竹東鎮北興段32地號新竹縣竹東鎮北興段34地號
案件摘要

為配合新竹縣旅遊服務中心及台灣漫畫夢工場計畫,調整土地使用分區。將部分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0.0036公頃)變更為商業區,同時將等面積之部分商業區變更為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以符合實際開發需求。

附帶條件

變更理由第2點修正為「2. 考量本細計畫區已依附帶條件辦理市地重劃完成配地,有關變更土地取得事宜,應於本案公告發布實施後,依規定辦理撥用程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原則配合辦理,惟縣府於後續撥用時,需協助向內政部確認撥用計畫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