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新竹縣旅遊服務中心及台灣漫畫夢工場計畫,調整土地使用分區。將部分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0.0036公頃)變更為商業區,同時將等面積之部分商業區變更為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以符合實際開發需求。
附帶條件
變更理由第2點修正為「2. 考量本細計畫區已依附帶條件辦理市地重劃完成配地,有關變更土地取得事宜,應於本案公告發布實施後,依規定辦理撥用程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原則配合辦理,惟縣府於後續撥用時,需協助向內政部確認撥用計畫相關事宜。
為配合新竹縣旅遊服務中心及台灣漫畫夢工場計畫,調整土地使用分區。將部分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0.0036公頃)變更為商業區,同時將等面積之部分商業區變更為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以符合實際開發需求。
變更理由第2點修正為「2. 考量本細計畫區已依附帶條件辦理市地重劃完成配地,有關變更土地取得事宜,應於本案公告發布實施後,依規定辦理撥用程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原則配合辦理,惟縣府於後續撥用時,需協助向內政部確認撥用計畫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