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因應竹北市文化里缺乏集會場所,計畫將翰林段1350地號之「細兒10」(兒童遊樂場用地)變更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此變更旨在促進公有設施的多元利用,以便未來能依多目標使用辦法興建里集會所及民眾活動中心,嘉惠地方居民。
附帶條件
本案變更後之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建蔽率15%)以1/2作公園用地概估,後續採多目標方式申請興建里集會所時,請竹北市公所依其前開比例規定規劃後續興建里集會所相關事宜。
為因應竹北市文化里缺乏集會場所,計畫將翰林段1350地號之「細兒10」(兒童遊樂場用地)變更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此變更旨在促進公有設施的多元利用,以便未來能依多目標使用辦法興建里集會所及民眾活動中心,嘉惠地方居民。
本案變更後之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建蔽率15%)以1/2作公園用地概估,後續採多目標方式申請興建里集會所時,請竹北市公所依其前開比例規定規劃後續興建里集會所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