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擬定新豐(山崎地區)細部計畫,將西南側部分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公共設施用地,以應發展需求。計畫面積約2.99公頃,內容包含劃設社會福利設施、公園、停車場(兼供社會住宅)等用地。
本案併同主要計畫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29次會議決議辦理再公展後,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