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新豐鄉新庄子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計畫範圍約112.43公頃。因應近年重大公共建設、交通改善及產業發展,並解決分區不符現況使用問題,旨在形塑地區發展目標。因防災考量,鄉公所提請撤案。
同意公所撤案,並退請新豐鄉都市計畫委員會重新審議通過後,再提送相關資料至府,重新辦理公開展覽等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