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118線關西外環道新闢工程」,以「鳳山溪右岸路堤共構」方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內容涉及農業區、河川區、道路用地等變更,並恢復部分原分區,變更面積約3.29公頃。
附帶條件
授權作業單位查核後逕送內政部審議,惟須:1.函請水利署二河分署確認鳳山溪範圍土地使用分區已修正完成並同意變更。2.洽台灣自來水公司協商工程範圍對關西淨水廠未來擴建之影響。
為配合「118線關西外環道新闢工程」,以「鳳山溪右岸路堤共構」方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內容涉及農業區、河川區、道路用地等變更,並恢復部分原分區,變更面積約3.29公頃。
授權作業單位查核後逕送內政部審議,惟須:1.函請水利署二河分署確認鳳山溪範圍土地使用分區已修正完成並同意變更。2.洽台灣自來水公司協商工程範圍對關西淨水廠未來擴建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