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國家重大建設「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水利事業用地(0.02公頃),及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水利事業使用(0.05公頃),以利後續工程用地取得。
依會議意見修正後再提會審議,包含補充畸零地價購內容、重新研議北側農業區變更方案、依工程範圍檢討河川區變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