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興辦社會住宅以滿足青年及弱勢族群居住需求,將湖口鄉一處使用率低的停車場用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基地面積約0.43公頃,鄰近臺鐵湖口站。
附帶條件
1.補充說明社會住宅後續經營模式。2.更新淹水潛勢地區分析資料。3.更新基地現況正射影像圖。4.增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事項,並修正停車空間設置基準等相關規定。
為興辦社會住宅以滿足青年及弱勢族群居住需求,將湖口鄉一處使用率低的停車場用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基地面積約0.43公頃,鄰近臺鐵湖口站。
1.補充說明社會住宅後續經營模式。2.更新淹水潛勢地區分析資料。3.更新基地現況正射影像圖。4.增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事項,並修正停車空間設置基準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