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執行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修訂新埔鎮公共設施送出基地優先次序。主要變更為將第三期(民國114年以後)的送出基地修正為「全部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以減輕公所財政負擔並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無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