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因應竹科產業發展需求,擬定細部計畫,將寶山鄉大雅段約4.4公頃保護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公園、綠地等,以開發高品質倉儲物流園區,並整備周邊公共設施與交通系統。
附帶條件
1. 增列「俟申請單位完成各項公共設施之點交、驗收及權屬移轉後,始得辦理各產業專用區建造執照申請等後續開發作業」。 2. 公共設施由申請單位永久負責管理維護。 3. 計畫書中土地取得方式之「其他」項目修正為「捐贈」。 4. 修正書圖錯誤,並完整納入歷次決議事項。
為因應竹科產業發展需求,擬定細部計畫,將寶山鄉大雅段約4.4公頃保護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公園、綠地等,以開發高品質倉儲物流園區,並整備周邊公共設施與交通系統。
1. 增列「俟申請單位完成各項公共設施之點交、驗收及權屬移轉後,始得辦理各產業專用區建造執照申請等後續開發作業」。 2. 公共設施由申請單位永久負責管理維護。 3. 計畫書中土地取得方式之「其他」項目修正為「捐贈」。 4. 修正書圖錯誤,並完整納入歷次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