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活化竹北市縣治附近地區閒置的「特色產業專用區」,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計畫增加複合型工商業等設施的容許使用項目,以擴大投資效益、促進地方繁榮及吸引民間投資。基地範圍包含興崙段3筆土地,面積約0.85公頃。
附帶條件
請另組專案小組審議。審議重點包含:1. 確認「支援性產業或設施」是否符合法規。2. 研議地上權以外更具財務可行性的開發方式。3. 補充增加複合商業設施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分析。4. 以文創市集為主要用途,訂定支援性產業設施比例。5. 研議納入社會住宅容許使用項目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