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正通過

劃定新竹縣竹東鎮竹東段竹東小段359-4地號等218筆土地為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6/1/5都市更新竹東鎮
新竹縣竹東鎮竹東段竹東小段359-4地號
案件摘要

本案為配合中央政策,由國家住都中心主導,劃定竹東鎮約1.97公頃土地為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旨在整合公私有土地,將國有地更新後作社會住宅以提升存量,並改善周邊早期發展街區的交通與公共設施,帶動老舊建物更新。

附帶條件

1. 陳情意見處理綜理表中,計畫道路主管機關誤植,修正為「道路主管機關」。 2. 更新地區範圍及地號筆數界定疑義,依計畫書之「柒、其他應表明事項」內容辦理。以上修正授權作業單位查核後逕依程序辦理,免再提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