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補正「新竹科學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先前通盤檢討之疏漏。因新增「殯葬設施用地」時誤刪其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本次特訂正增訂其建蔽率(不得大於20%)、容積率(不得大於200%)及退縮等管制要點,以利後續開發有所依循。
修正訂正理由之說明,其餘事項照案通過,並授權業務單位查核完成後逕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