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配合主要計畫變更案(第四案)而擬定之細部計畫,針對永和「行政園區專用區」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計畫範圍為國光段89-1地號等14筆土地,面積約1.06公頃,旨在規範行政、商業、居住等複合使用內容。
除修正土管要點第3點容許使用組別相關規定外,其餘通過,並授權作業單位就計畫書、面積、圖表及計畫圖再行檢核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