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活化臺北港特定區約10.25公頃公有地,將部分「娛樂專用區」變更為「娛樂專用區(特)」及「道路用地」,以引入多元產業並配合八里輕軌工程,促進地方觀光與經濟發展。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