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因應野柳地區都市空間結構變遷與觀光發展需求,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內容包含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檢討公共設施、交通系統,並修訂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以落實計畫管制層級,引導風景特定區健全發展。
附帶條件
1. 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內主管機關文字修訂為「風景特定區主管機關」。 2.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十點授權作業單位洽風景主管機關研議條文文字後通過。 3.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為因應野柳地區都市空間結構變遷與觀光發展需求,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內容包含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檢討公共設施、交通系統,並修訂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以落實計畫管制層級,引導風景特定區健全發展。
1. 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內主管機關文字修訂為「風景特定區主管機關」。 2.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十點授權作業單位洽風景主管機關研議條文文字後通過。 3.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