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解決土城都市計畫區內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取得問題,辦理專案通盤檢討。將部分無開闢需求或可替代之公共設施用地解編,變更為可建築用地,並透過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以兼顧地主權益與都市發展。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