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新建汐止消防分隊暨市民活動中心共構大樓,變更部分公園、機關及道路用地。此舉旨在強化救災能量,並整合土地使用,以利管用合一,健全都市計畫機能。
附帶條件
1. 變更第2案原道路用地截角配合變更後公園用地及機關用地範圍調整。 2.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為新建汐止消防分隊暨市民活動中心共構大樓,變更部分公園、機關及道路用地。此舉旨在強化救災能量,並整合土地使用,以利管用合一,健全都市計畫機能。
1. 變更第2案原道路用地截角配合變更後公園用地及機關用地範圍調整。 2.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