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變更永和區大陳義胞地區(單元3)之都市更新計畫,配合都更條例修法,指定為「策略性更新地區」,並由新北市住都中心擔任公辦都更實施者,以強化政府主導角色,加速地區再造。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