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應臺北看守所、新北地院及地檢署搬遷需求,利用土城彈藥庫舊址規劃司法園區。計畫面積84.08公頃,內容包含北土城交流道、社會住宅、機關、商業與住宅區等,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促進地方發展並兼顧生態保育。
附帶條件
一、本案第一種住宅區容積率酌予調整至200%,並與周邊住一有所區別調整為住一之一。 二、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為應臺北看守所、新北地院及地檢署搬遷需求,利用土城彈藥庫舊址規劃司法園區。計畫面積84.08公頃,內容包含北土城交流道、社會住宅、機關、商業與住宅區等,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促進地方發展並兼顧生態保育。
一、本案第一種住宅區容積率酌予調整至200%,並與周邊住一有所區別調整為住一之一。 二、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