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及市府危險建築物加速重建專案,修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主要增訂耐震能力不足且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之危險建築物態樣,以加速危險建物重建。
文字內容授權作業單位酌修後通過後,依法定程序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