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因應三重區社會住宅用地需求,本案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中位於五谷王段及三重段的部分機關用地,為「機關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此變更旨在配合興建社會住宅此一重大設施,以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穩定住宅市場。
附帶條件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為因應三重區社會住宅用地需求,本案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中位於五谷王段及三重段的部分機關用地,為「機關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此變更旨在配合興建社會住宅此一重大設施,以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穩定住宅市場。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