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經濟部水利署「金山區磺溪四十號橋堤防下游延伸工程」,以利河川整治及堤防興建,保障兩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將計畫範圍內部分農業區及道路用地變更為河川區及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
附帶條件
(一)基於保障民眾權益,有關民眾陳情土地價值減損補償事宜,仍請申請單位針對變更範圍提具相關補償措施或一併辦理土地取得作業,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回應民眾陳情訴求及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二)配合上開補償措施調整實施進度及經費預估表。 二、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