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因捷運新莊線工程設計調整,部分原為頭前庄站工程所需用地已無使用需求。本案將新莊區文明段224、225、226、227及228-5地號等5筆土地,面積約0.0054公頃,由「捷運系統用地」回復為原使用分區「乙種工業區」。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