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二期場館興建,辦理細部計畫變更。將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409地號由「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用地」,建蔽率不高於60%,容積率不高於440%,並提供公民營停車位各500席。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