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社會住宅政策,變更三重區停九停車場用地為「停車場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計畫以共構方式興建社會住宅與停車場,活化公有土地,滿足居住與停車需求。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