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此案為原規劃為「高中一」用地之細部計畫,因已無設校需求,改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計畫將部分土地變更為「公園用地兼體育場用地」,以興建國民運動中心,其餘土地則變更為住宅區,以保障地主權益並充實地區公共設施。
除土管第 6 點文字依通案性內容酌修外,餘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及提會簡報內容通過。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