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發展文創影視產業,將原新橋營區部分住宅區(再)土地變更為機關用地(機二)。此案由新北市府新聞局規劃作為複合式影視基地,並將此土地作為中和天山東營區變更案之異地回饋標的,以活化閒置軍方土地。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