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配合主要計畫,將部分住宅區(再)變更為機關用地(機二),以供新北市府新聞局規劃為複合式影視基地。此案旨在縫合都市計畫分區、避免畸零地,並刪除原計畫中「供國防部使用」之規定,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