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此案為新北市中和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的第二階段,計畫面積約1816公頃。主要內容為處理前次公開展覽後接獲的121件公民陳情意見,並依專案小組研商結論進行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變更重點包含公共設施用地解編,將部分長期未徵收的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可建築土地,並採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附帶地主須負擔45%土地作為公共設施及費用。
附帶條件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此案為新北市中和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的第二階段,計畫面積約1816公頃。主要內容為處理前次公開展覽後接獲的121件公民陳情意見,並依專案小組研商結論進行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變更重點包含公共設施用地解編,將部分長期未徵收的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可建築土地,並採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附帶地主須負擔45%土地作為公共設施及費用。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